伴随着气温一路攀升,全国各地陆续进入“烧烤模式”,也到了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然而,作为高温户外工作者,如何保障你的“清凉权”? 7月14日,记者跟随双流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走访了环卫工人、建筑工地工人以及停车管理员,听他们的“高温”心声。 气温超35℃,每人每天补贴8至12元 7月14日上午10点,未到正午,炽烈的阳光已经开启了“烧烤模式”。记者在川藏路附近,见到了正在此处清扫街面的环卫工人白长春,刚入职5个月的他就遇到了高温天气,“我觉得还好,我老婆也是清洁工,都干14年了。” 说到高温补贴,他告诉记者,每个月他们的工资和补贴会一起收到,除此之外,进入夏季以来,公司不断为他们发放藿香正气液等防暑降温物品。“如果太累太热,我们还可以去15分钟之家休息。” 随后,记者来到宜城大道旁边的建筑工地,工人曾伦告诉记者,每周都可以在项目部拿到每天20元的高温补贴。“我们分小工和技能两个类别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10元和20元。”工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7月1日到8月10日,遇到超过35℃的高温天气,都会为工人发放补贴。 在东明街附近,路边停车管理员王伟德告诉记者,6月份就已经领到了自己的高温补贴。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单位不发放高温补贴,可电话举报 “目前劳动监察机构已启动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职工可举报。”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为方便职工举报投诉,区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电话(—)将24小时值守,及时受理高温津贴的举报投诉。 据了解,对于群众举报和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的,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将予以曝光。 双流新闻中心记者许冬琳实习生蒋婷玉 审核刘云涌编辑吴文翔 赞赏 长按北京权威白癜风专科医院招聘社群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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