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2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一、总体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现有个村(社区),其中村委会个、社区居委会个。分别为双流区实际管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代管。本次调整改革后,设置个村(社区),其中村委会71个、社区居委会个。

成都市双流区实际管理个村(社区),其中村委会28个、社区居委会个。本次调整改革后,设置个村(社区),其中村委会13个、社区居委会个。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代管个村(社区),其中村委会88个、社区居委会59个。本次调整改革后,设置个村(社区),其中村委会58个、社区居委会61个。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管20个村(社区),其中村委会0个、社区居委会20个。本次均不作调整改革。

二、双流区实际管理区域初步调整方案

(一)东升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25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23个。

1.调整的社区17个:

(1)将东明社区与紫东阁社区合并,设立紫东阁社区(暂定名)。调整后紫东阁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北坛路号。

(2)将棠湖社区与丛桂社区合并,设立丛桂社区(暂定名)。调整后丛桂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棠湖西路一段40号。

(3)将一杆旗社区与城塔社区合并,设立城塔社区(暂定名)。调整后城塔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一杆旗北街71号。

(4)将原普贤社区拆分为普贤社区和三义桥社区(暂定名)。调整后普贤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航园路号;三义桥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航园路号。

(5)调整双桂社区管理范围。将双桂社区管理的机场高速公路南侧路沿以南、机场南四路中心线以东区域划归寺圣社区。调整后双桂社区名称不变、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不变。

(6)调整芦蒿社区管理范围。将芦蒿社区管理的机场南四路中心线以东、大件路中心线以北区域划归寺圣社区。调整后芦蒿社区名称不变、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不变。

(7)永福社区、花园社区、永乐社区、三里坝社区、长兴社区、丰乐社区、双巷社区、清泰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社区名称不变、管理范围不变、办公地址不变。

2.不作调整的社区8个:

白鹤社区、广都社区、花月街社区、五洞桥社区、葛陌社区、龙桥社区、接待寺社区、迎春桥社区。

(二)西航港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16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16个。

1.调整的社区14个:

(1)调整寺圣社区管理范围。将双桂社区管理的机场高速公路南侧路沿以南、机场南四路中心线以东区域和芦蒿社区管理的机场南四路中心线以东、大件路中心线以北区域划归寺圣社区。调整后寺圣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月星路号。

(2)成白路社区、常乐社区、光明社区、寺圣社区、桂花堰社区、湖夹滩社区、花红社区、江安社区、近都社区、九龙湖社区、龙港社区、蜀星社区、星月社区、机场路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社区名称不变、管理范围不变、办公地址不变。

2.不作调整的社区2个:

莲花社区、白家场社区。

(三)九江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12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11个。

1.调整的社区6个:

(1)撤销蛟龙社区。将原蛟龙社区3组泉水8社、泉水凼社区与景秀泉城社区合并,设立泉水凼社区(暂定名),调整后泉水凼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锦泉下街85号;将原蛟龙社区6、7居民小组管理区域划归石牛社区,调整后石牛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石牛社区3组38号。

(2)设立万年社区(暂定名)。将原蛟龙社区1、2、4、5居民小组管理区域和原蛟龙社区3组万年1社管理区域划归万年社区(暂定名)。调整后万年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大渡路33号。

(3)金岛社区、通江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社区名称不变、管理范围不变、办公地址不变。

2.不作调整的社区6个:

龙池社区、邹家场社区、石井社区、大井社区、万家社区、马家寺社区。

(四)怡心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14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12个。

1.调整的社区11个:

(1)调整邵家店社区、草坪社区、朱家庙社区管理范围。将邵家店社区管理区域,草坪社区管理的黄龙大道二段中心线以西、牧华路中心线以北、牧鱼街中心线以西、牧鱼二路中心线以北区域,朱家庙社区管理的牧鱼二路中心线以北、货运大道中心线以西、双兴大道中心线以南区域划归长埂社区。调整后撤销邵家店社区,将原邵家店社区人员划归藕塘社区,藕塘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荷韵路68号;调整后将朱家庙区和双塘社区合并,设立双塘社区(暂定名),双塘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荷韵一街4号;调整后草坪社区名称不变,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不变。

(2)调整藕塘社区、双塘社区、兰家沟社区管理范围。将藕塘社区管理的双兴大道中心线以南区域,双塘社区管理的双兴大道中心线以南、华府大道四段中心线以西、华府大道四段延伸线中心线以西区域,兰家沟社区管理的华府大道四段延伸线中心线以西区域,划归青云寺村。调整后藕塘社区、双塘社区、兰家沟社区名称不变,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不变。

(3)草坪社区、兰家沟社区、藕塘社区、三江社区、高峰社区、红瓦社区、长顺社区、清河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有社区名称不变、管理范围不变、办公地址不变。

2.不作调整的社区3个:

骑龙社区、河池社区、公兴场社区。

(五)黄甲街道。现有村委会1个、社区居委会7个。调整后有村委会0个、社区居委会7个。

调整的村(社区)8个:

(1)将檬子社区和文庙社区合并,设立文庙社区(暂定名)。调整后文庙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文庙社区1组92号。

(2)调整长埂社区管理范围。将邵家店社区管理区域,草坪社区管理的黄龙大道二段中心线以西、牧华路中心线以北、牧鱼街中心线以西、牧鱼二路中心线以北区域,朱家庙社区管理的牧鱼二路中心线以北、货运大道中心线以西、双兴大道中心线以南区域划归长埂社区。调整后长埂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家园路号。

(3)撤销青云寺村,将原青云寺村管理区域,藕塘社区管理的双兴大道中心线以南区域,双塘社区管理的双兴大道中心线以南、华府大道四段中心线以西、华府大道四段延伸线中心线以西区域,兰家沟社区管理的华府大道四段延伸线中心线以西区域,合并设立青云寺社区(暂定名)。调整后青云寺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青云寺7组号。

(4)一里坡社区、双华社区、王家场社区、长埂社区、八角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社区名称不变、管理范围不变、办公地址不变。

(六)彭镇。现有村委会10个、社区居委会16个。调整后有村委会6个、社区居委会16个。

1.调整的村(社区)8个:

(1)将沿河坝村与布市村合并,设立布市社区(暂定名)。调整后布市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金葡路26号。

(2)将常存村与木樨社区合并,设立木樨社区(暂定名)。调整后木樨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木樨社区1组号。

(3)将福田社区与兴福社区合并,设立兴福社区(暂定名)。调整后兴福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兴福社区6组号。

(4)将金沙社区与合水村合并,设立合水社区(暂定名)。调整后合水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合水村4组号。

2.不作调的整村(社区)18个:

金河村、金马村、临江村、舟渡村、岷江村、永和村、红石社区、新安社区、昆山社区、光荣社区、歧阳社区、羊坪社区、柑梓社区、金湾社区、彭家场社区、燃灯社区、金桥社区、鲢鱼社区。

(七)黄水镇。现有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14个。调整后有村委会1个、社区居委会12个。

1.调整的村(社区)7个:

(1)将曾家店社区与白塔社区合并,设立白塔社区(暂定名)。调整后白塔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宜城西路25号。

(2)将黄水社区与楠柳社区合并,设立楠柳社区(暂定名)。调整后楠柳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柳清街号。

(3)将高石社区与桃荚社区合并,设立桃荚社区(暂定名)。调整后桃荚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燕杨路号。

(4)撤销桂花村,设立桂花社区(暂定名)。调整后桂花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云燕路9号32栋。

2.不作调整的村(社区)9个:

花龙村、长沟社区、板桥社区、扯旗社区、红桥社区、杨公社区、文武社区、应天寺社区、云华社区。

(八)永安镇。现有村委会8个、社区居委会1个。调整后有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3个。

1.调整的村(社区)6个:

(1)将白果村和付家坝社区合并,设立付家坝社区(暂定名)。调整后付家坝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四兴街25号。

(2)将新街村和景山村合并,设立景山村(暂定名)。调整后景山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景山村13组。

(3)撤销凤凰村,设立凤凰社区(暂定名)。调整后凤凰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黄龙大道三段号8栋附5。

(4)撤销松柏村,设立松柏社区(暂定名)。调整后松柏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松柏村3组号。

2.不作调整的村3个:

三新村、双坝村、梨园村。

(九)黄龙溪镇。现有村委会7个、社区居委会1个。调整后有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5个。

1.调整的村(社区)6个:

(1)撤销华严村、古佛村、东岳村。将原华严村1、2、3村民小组管理区域与原古佛村管理区域合并设立古佛社区(暂定名),调整后古佛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黄龙大道4段2号16栋1单元;将原华严村4、5、6、7村民小组管理区域与原东岳村管理区域合并设立东岳社区(暂定名),调整后东岳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黄龙大道4段号栋。

(2)撤销嘉禾村,设立嘉禾社区(暂定名)。调整后嘉禾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黄龙大道4段号。

(3)撤销大河村,设立大河社区(暂定名)。调整后大河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大河村4组号。

(4)黄龙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社区名称不变、管理范围不变、办公地址不变。

2.不作调整的村(社区)2个:

响水村、川江村。

三、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代管区域调整初步方案

(一)华阳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28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24个。

1.调整的社区15个:

(1)将华新街社区与通济桥社区合并设立通济桥社区(暂定名)。通济桥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安公路一段号附1号。

(2)将半边街社区与正大街社区合并设立正大街社区(暂定名)。正大街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正西街号4栋。

(3)将长江街社区与正东街社区合并设立正东街社区(暂定名)。正东街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高墩巷39号。

(4)调整滨江社区管理范围,将原白马寺社区管理的通济桥下街以北区域划归滨江社区。调整后滨江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协和下街82、84、86号。

(5)调整一心社区管理范围,将原白马寺社区管理的通济桥下街以南区域划归一心社区。调整后一心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牧华路三段号。

(6)调整广都社区管理范围,将原广华社区管理的二江路二段以东、天府大道以西、华阳大道四段以北、龙灯山路以南区域和原古城社区管理的二江路一段以东、天府大道以西、南湖路以北、正东下街以南区域划归广都社区;将原广都社区管理的广都中街以东、二江路二段以西、正东中街以北、华阳大道四段以南区域划归古城社区。调整后广都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利民三街64、66、68号。

(7)调整古城社区管理范围,将原广华社区管理的的广都中街以东、二江路二段以西、华阳大道四段以北区域和原广都社区管理的广都中街以东、二江路二段以西、正东中街以北、华阳大道四段以南区域划归古城社区;将原古城社区管理的二江路一段以东、天府大道以西、南湖路以北、正东下街以南区域划归广都社区。调整后古城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二江路一段号。

(8)调整沙河社区管理范围,将原南山社区管理的麓山大道以南区域划归沙河社区;将原沙河社区管理的天府大道以西区域划归麓湖公园社区。调整后沙河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香沙路88号1栋。

(9)调整南山社区管理范围,将原南山社区管理的麓山大道以南区域划归沙河社区。调整后南山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海昌路1号。

(10)调整香山社区管理范围,将原香山社区管理的天府大道以西区域划归麓湖公园社区。调整后香山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天津路东段号。

(11)撤销白马寺社区,将原白马寺社区管理的通济桥下街以北区域划归滨江社区,将原白马寺社区管理的通济桥下街以南区域划归一心社区。

(12)撤销广华社区,将原广华社区管理的二江路二段以东、天府大道以西、华阳大道四段以北、龙灯山路以南区域划归广都社区,将原广华社区管理的的广都中街以东、二江路二段以西、华阳大道四段以北区域划归古城社区。

(13)新成立麓湖公园社区(暂定名)。将原沙河社区管理的天府大道以西区域和原香山社区管理的天府大道以西区域划归麓湖公园社区。麓湖公园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麓湖艺展中心。

2.不作调整的社区13个:

伏龙社区、龙河社区、安公社区、菜蔬社区、将军碑社区、祥龙社区、观音湾社区、四河社区、鹤林社区、锦江社区、二江寺社区、西寺社区、广福社区。

(二)万安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9个、村委会5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7个、村委会4个。

1.调整的村(社区)11个:

(1)将东林社区与和韵社区合并设立和韵社区(暂定名)。和韵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万安路西段号。

(2)调整城南坡社区管理范围,将原佳苑社区管理范围和原石桥村管理的夔州大道以东、舒安路以西区域划归城南坡社区。调整后城南坡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万安路西段号。

(3)调整麓山社区管理范围,将原定安桥社区管理的万东南二路以东、万东南路以南、万东南一路以西区域划归麓山社区。调整后麓山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麓山大道二段20号附5号。

(4)调整定安桥社区管理范围,将原定安桥社区管理的万东南二路以东、万东南路以南、万东南一路以西区域划归麓山社区。调整后定安桥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梓州大道号。

(5)调整石桥村管理范围,将原石桥村管理的舒安路以东、佳苑路以西区域和原石桥村管理的成自泸高速以西、和韵南路以东区域划归大石社区;将原石桥村管理的夔州大道以东、舒安路以西区域划归城南坡社区。调整后石桥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石桥村3组号。

(6)调整开元村管理范围,将原高饭店村管理的金安路—茂业路—尚津路以东区域划归开元村。调整后开元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茂业路号。

(7)调整大石社区管理范围,将原万安场镇社区管理范围和原石桥村管理的舒安路以东、佳苑路以西区域及原石桥村管理的成自泸高速以西、和韵南路以东区域划归大石社区。大石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大石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佳苑路95号。

(8)撤销高饭店村,设立高饭店社区,将原高饭店村管理的金安路—茂业路—尚津路以东区域划归开元村。调整后高饭店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宁安东路号。

2.不作调整的村(社区)3个:

雅澜社区、韩婆岭村、双泉村。

(三)正兴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10个、村委会2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8个、村委会2个。

1.调整的村(社区)10个:

(1)将云顶社区与苏码头社区合并设立苏码头社区(暂定名)。苏码头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广东街号。

(2)将回龙社区与云龙社区合并设立龙回社区(暂定名)。龙回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潘家湾路号。

(3)调整田家寺社区管理范围,将原丽园社区管理的南干渠以西区域划归田家寺社区,将原秦皇寺社区管理的宁波路西段以北区域划归田家寺社区,将原大安桥社区管理的绵州路以东区域和杭州路西段以南区域划归田家寺社区;将原田家寺社区管理的宁波路西段以南区域划归秦皇寺社区,将原田家寺社区管理的天府大道以东区域划归秦东社区。田家寺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田家寺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顺圣路号。

(4)调整大安桥社区管理范围,将原田家寺社区管理的绵州路以西区域划归大安桥社区;将原大安桥社区管理的绵州路以东区域和杭州路西段以南区域划归田家寺社区。大安桥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大安桥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秦皇寺西街94号。

(5)调整凉风顶社区管理范围,将原秦皇寺社区管理的厦门路西段以南区域划归凉风顶社区;将原凉风顶社区管理的厦门路西段以北区域划归秦皇寺社区;将原凉风顶社区管理的厦门路东段—蜀州路—广州路东段以北区域划归秦东社区。凉风顶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凉风顶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正兴美地小区22号楼。

(6)调整秦皇寺社区管理范围,将原丽园社区管理的南干渠以东区域、原田家寺社区管理的宁波路西段以南区域、原凉风顶社区管理的厦门路西段以北区域划归秦皇寺社区;将原秦皇寺社区管理的天府大道以东区域划归秦东社区。秦皇寺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秦皇寺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秦皇寺西街63号。

(7)撤销丽园社区,将原丽园社区管理的南干渠以西区域划归田家寺社区,将原丽园社区管理的南干渠以东区域划归秦皇寺社区。

(8)新成立秦东社区(暂定名),将原秦皇寺社区管理的天府大道以东区域、原凉风顶社区管理的天府大道—厦门路东段—蜀州路以东区域、原凉风顶社区管理的广州路东段以北区域划归秦东社区。调整后秦东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顺圣路号。

(9)钓鱼嘴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社区名称不变、管理范围不变、办公地址不变。

2.不作调整的村(社区)2个:

官塘村、火石岩村。

(四)兴隆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1个、村委会10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6个、村委会3个。

1.调整的村(社区)10个:

(1)将廖皇寺村与刘家坝村合并设立刘家坝村(暂定名)。刘家坝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斑保路号。

(2)调整瓦窑村管理范围,将原瓦窑村管理的东山大道二段以南区域划归蓝家店社区;将原保水村管理的东山大道以北区域划归瓦窑村。调整后瓦窑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诗驿路1号27栋附1号。

(3)撤销罗家店村,设立罗家店社区。罗家店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东山大道号。

(4)撤销保水村,设立保水社区,将原保水村管理的梓州大道南二段以东、科学城北路以北、鹿溪河泄洪道—东山大道二段以南区域划归蓝家店社区,将原保水村管理的东山大道以北区域划归瓦窑村,将原保水村管理的科学城北路—梦溪路—鹿溪河泄洪道以南区域划归兴隆湖社区,将原保水村管理的科学城北路以南、梓州大道以东区域划归三根松社区。调整后保水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保水南二街号。

(5)撤销天明村,设立天明社区。天明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顺民街71号。

(6)撤销三根松村,设立三根松社区,将原保水村管理的科学城北路以南、梓州大道以东区域和原跑马埂村管理的梓州大道南二段—鹿溪河—梓州大道南二段以东区域划归三根松社区。调整后三根松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华兴街22号。

(7)撤销跑马埂村,将原跑马埂村管理的梓州大道南二段—鹿溪河—梓州大道南二段以东区域划归三根松社区,将原跑马埂村管理的梓州大道南二段—鹿溪河—梓州大道南二段以西区域划归兴隆湖社区。

(8)新成立蓝家店社区(暂定名),将原兴隆场镇社区管理范围和原保水村管理的梓州大道南二段以东、科学城北路以北、鹿溪河泄洪道—东山大道二段以南区域及原瓦窑村管理的东山大道二段以南区域划归蓝家店社区。调整后蓝家店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天明街号。

(9)新成立兴隆湖社区(暂定名),将原宝塘村管理范围和原保水村管理的科学城北路—梦溪路—鹿溪河泄洪道以南区域和原跑马埂村管理的梓州大道南二段—鹿溪河—梓州大道南二段以西区域划归兴隆湖社区。调整后兴隆湖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菁蓉北二街70号。

2.不作调整的村(社区)1个:

斑竹村。

(五)煎茶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1个、村委会10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3个、村委会6个。

1.调整的村(社区)6个:

(1)将高庙村与尖山村合并设立尖山村(暂定名)。尖山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尖山村9组号。

(2)将平安村与沿溪村合并设立沿溪村(暂定名)。沿溪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沿溪村4组98号。

(3)撤销茶林村,设立茶林社区。茶林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原茶林村3组号。

(4)撤销五里村,设立五里社区。五里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原五里村3组号。

2.不作调整的村(社区)5个:

煎茶溪社区、鸿湘村、青松村、老龙村、鹿溪河村。

(六)新兴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2个、村委会15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4个、村委会10个。

1.调整的村(社区)8个:

(1)将盛华村与梅家村合并设立梅家村(暂定名)。梅家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梅家村4组号。

(2)撤销白沙村、白沙场社区,合并设立白沙社区(暂定名),将原白沙村与原白沙场社区管理范围划归白沙社区。白沙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麓山大道三段号。

(3)撤销油坊村、新兴场社区,合并设立新兴社区(暂定名),将原油坊村与原新兴场社区管理范围划归新兴社区。新兴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原油坊村4组号。

(4)撤销庙山村,设立庙山社区。庙山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文明巷1号。

(5)撤销小桥村,设立小桥社区。小桥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原小桥村1组号。

2.不作调整的村(社区)9个:

百合村、团山村、茅香村、川心村、简华村、柏杨村、井坝村、孔雀村、凉水村。

(七)永兴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2个、村委会12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3个、村委会8个。

1.调整的村(社区)6个:

(1)将井石村与双堰村合并设立井堰村(暂定名)。井堰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井石村8组2-33-1-1号。

(2)将大树村与蜡梓村合并设立天福社区(暂定名)。天福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原蜡梓村9组72号。

(3)撤销云崖村、三星场社区,合并设立三星社区(暂定名),将原云崖村与原三星场社区管理范围划归三星社区。三星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正西街58号。

2.不作调整的村(社区)8个:

永兴场社区、干塘村、明水村、红花村、丹土村、南新村、龙星村、河山村。

(八)籍田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3个、村委会21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4个、村委会15个。

1.调整的村(社区)14个:

(1)将红阳村与五圣村合并设立红五村(暂定名)。红五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五圣村3组号。

(2)将鱼鹤村与清华村合并设立清华村(暂定名)。清华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鱼鹤村3组号。

(3)将巫通寺村与和小堰沟村合并设立水池村(暂定名)。水池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小堰沟村2组水池街号。

(4)将斗匠湾村与黄堰村合并设立黄堰村(暂定名)。黄堰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黄堰村4组89号。

(5)将长丰村与石庙村合并设立石庙村(暂定名)。石庙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石庙村7组66号。

(6)撤销大林村,设立大林社区。大林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原大林村2组78号。

(7)将大林场镇社区更名为林溪社区(暂定名)。林溪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思源路69号。

(8)蔡堰社区、回江社区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自治管理。调整后社区名称不变、管理范围不变、办公地址不变。

2.不作调整的村(社区)10个:

红碑村、粮丰村、铧炉村、地平村、西安村、长征村、合力村、槐花村、五台村、向山村。

(九)太平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3个、村委会13个。调整后有社区居委会2个、村委会10个。

1.调整的村(社区)9个:

(1)将新城社区与太平场社区合并设立太平场社区(暂定名)。太平场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紫庆街37号。

(2)将罗家坡社区与龙井村合并设立合江场社区(暂定名)。合江场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为藕堰巷号。

(3)将丹景山村与三峨湖村合并设立三峨湖村(暂定名)。三峨湖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三峨湖村4组号。

(4)调整二郎村管理范围,将原同心村第6、7、8、9村民小组管理范围划归二郎村。调整后二郎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二郎村5组50号。

(5)调整鹿林村管理范围,将原同心村第1、2、3、4、5村民小组管理范围划归鹿林村。调整后鹿林村村委会办公地址为原鹿林村7组号。

(6)撤销同心村,将原同心村第1、2、3、4、5村民小组管理范围划归鹿林村,将原同心村第6、7、8、9村民小组管理范围划归二郎村。

2.不作调整的村(社区)7个:

前进村、白马村、桃源村、小堰村、鹿溪村、南天寺村、天灯村。

来源: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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