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今(28)日上午9时,原双流县委书记高志坚受贿一案在自贡市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出示26组证据材料指控:年至年,高志坚利用担任邛崃市市长、市委书记和双流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万余元。经过半天的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自贡市委、市政府中心组成员、市人大、市政协、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社会各界群众等余人到场旁听了当天的庭审。被控受贿万余元

因涉嫌犯受贿罪,高志坚于年9月17日被刑事拘留;于年9月26日被逮捕。年7月1日,本案由自贡市检察院向自贡市中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被告人高志坚利用担任邛崃市市长、市委书记和双流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刘某、张某、孙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万元、美金.8万元、港币万元、欧元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万元的黄金8公斤、价值港币86.万元的黄金2公斤、价值人民币万元的钻石一枚,共计折合人民币万余元。

公诉机关出示26组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志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志坚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高志坚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情节,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陈述:好官没有做成

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高志坚作了最后陈述。他说,“起诉书中对我的所有指控都是属实的,我没有任何异议。司法机关依法保证了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调查取证。我违反了党纪国法,未能守住底线,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时至今日,我好人没有做成、好官没有做成。时光不能倒流,人生不能从来。对此我深感自责,对党说对不起,对邛崃、双流的党政干部和老百姓表示深深歉意,我这些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同时,我也恳请审判长和合议庭充分考虑我的自动投案和立功情节减轻处罚,希望我能早日重返社会,再报党和人民的恩情。对法庭的审判,我心服口服。”

经过半天的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安妮亚赵梦旭本报记者郭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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