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医疗保障局01年下半年招聘公告 根据《金牛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金牛府办发〔00〕10号)文件规定,按照金牛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局”)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范围(一)招聘岗位。此次招聘名额共有1名,岗位:医疗保障技术岗位(财务)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号(金牛区市民中心)。(二)招聘对象及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三)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实行合同制聘用管理,薪酬标准约5万元/人/年(含社保、医保等单位缴费部分),同时参与政务服务窗口绩效考评并发放相应绩效考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间发放80%工资及相应绩效考评待遇。二、应聘基本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4.大专及以上财会相关专业学历,需在应聘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5.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财务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政府部门的人员。三、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要求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一)报名时间。01年7月8日-8月3日每天上午9:00-1:00、下午13:00-17:00。(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将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等级证书等复印件交至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号(金牛区市民中心4-6办公室赵老师、刘老师处)。(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信息登记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一)资格初审。区医保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开展简历初审,按照应聘人员条件与招聘岗位相适应原则进行筛选,确定符合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符合条件人员将于报名截止后个工作日内在本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uangliuzx.com/slxtq/985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