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范围(已经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和已经在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需要购买哈)1.双流区域内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园学生; 2.具有双流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3.父母一方具有双流区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 4.具有双流区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5.具有双流区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年成都市双流区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览表 人群 险种 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 补充保险 个人缴费合计 成年居民 高档 元 36元 0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学生儿童(含大学生) 元 元 缴费时间 年9月1日至年9月20日 逾期不予办理 医疗待遇享受时间 医疗待遇享受时间: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为年9月1日零时至年8月31日24时)。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缴费方式 1、成人(18岁以上):实行银行代扣方式,不再收取现金,还未签订协议的居民请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到社区劳动保障窗口签订协议。(非本地户口,不能办理) 备注:去年在社区签了代扣协议的今年只需要提前往银行卡里存钱,10月10日自动扣款,无需再签协议。 扣款时间:首次扣款时间10月10日,补扣时间11月10日 (注意扣款时间,请提前存钱哦) 2、少儿(18岁以下散居儿童):实行银行代扣和现金缴款两种方式,在上学的小朋友请在学校统一购买! 购买地点及联系人 江安社区居委会徐礼 购买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uangliuzx.com/slxdt/642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