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1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准备买房的童鞋们看过来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将迎来变化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防范通过虚构租房行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拟对《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

年3月6日—3月15日

作为相关配套政策,该中心还对《关于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拟于9月1日起执行。

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

调整方式如下

在提取限额调整的征求意见稿中,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且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

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提取额度

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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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前往成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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