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图片来源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知内容: 1、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四环路(绕城高速)内(包括四环路外环城生态带)的区域,统一执行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2、办理协议出让土地、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土地用途调整、土地评估等涉及应用基准地价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年9月20日前已经正式受理地籍前置调查、签订出让合同、土地用途变更、竣工换证等涉及应用基准地价的业务件,按照上轮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执行。 4、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年9月20日起执行。 有何变化? 各类细分用途中,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