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7-1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双流行人、车主们注意啦!

从今天(4月5日)开始

双流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外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哦!

此次双流交通将整治哪些范围呢?

我们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下面的内容请认真看哦!

双流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巩固东升片区、西协片区道路交通秩序重治严管成效,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双流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肖健任组长,区公安分局政委罗秀昌以及分局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交警大队(简称“整治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施应平任分局整治办主任,设督察组、培训组、整治组。

二、工作目标

(一)各进出城通道及各主要道路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影响道路通行现象发生,辖区重点道路车辆、行人通行有序、畅通。

(二)东升、西航港片区主要道路高峰时期车辆在路口等候时间不超过3个信号灯,平峰时期车辆在路口等候时间不超过1个信号灯。

(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市民文明行路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十大交通违法)

(一)车辆乱停车。

整治重点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

(二)车辆乱占道。

整治重点包括: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占用盲道等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乱变道。

整治重点包括: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

整治重点包括:无牌上路、临时号牌过期、有牌不装、假套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

(五)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

整治重点包括:滞留路口、闯红灯、超越停车线、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等违法行为。

(六)机动车路段违法行为。

整治重点包括:随意调头、跨越中心实线、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等违法行为。

(七)机动车逆向行驶。

整治重点包括:闯单行道、占用对向车道逆行抢道等违法行为。

(八)非机动车乱骑行。

整治重点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九)行人乱穿马路。

整治重点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十)其它违法。

整治重点包括:散发小广告、兜售物品、违法“带路”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时间(路段)

抽调警力及通讯保障

(一)整治时间:

采取重点攻坚、层层递进、全面铺开的方式,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1.第一阶段(年4月5日至4月14日):重点区域、重拳出击,开展东升、西航港片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上岗时间:每日上午7:30分

2.第二阶段(年4月15日至5月14日):总结经验,全面铺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3.第三阶段(年5月15日至9月30日):巩固成效、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常态长效机制。

(二)第一阶段整治路段:东升片区整治路段、西航港片区整治路段。

东升片区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路段

淳化街二办区、陕西街、棠中路一段、东明街、紫东阁街、交通路、广场路、花月东街、花月中街、五洞桥北一段、五洞桥北二段、五洞桥南一段、五洞桥南二段、一杆旗西街、一杆旗南街、楠桂街、双桂南路、三里坝街、双桂路、塔桥路二段、塔桥路三段、塔桥路四段、塔桥路五段(金河路口)、永安路五段(广都大道路口)、弘民路、三强东路一段、三强东路二段、长冶路一段、长冶路二段、长冶路三段、长冶路四段、清泰路二段、三强南路一段(华兴路口)、三强南路二段(东升政府路口)、长顺路一段、长顺路二段、长顺路三段、长顺路四段、永安路四段、航港路(西航港大道路口至星空路口)、航港路(白衣路口至星空路口)、航园路、洪江路(航林路口、航都大街路口)、双楠大道南一段、出入城通道、双楠大道南二段、双楠大道中段、双楠大道北一段、双楠大道北二段、西航港大道中二段、龙桥路(成双路口至航都大道路口)、龙桥路(航都大道路口至双楠大道路口)、成双大道四段、成双大道五段。

西航港片区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路段

临港路一段、大件路物流大道路口至团结路口、大件路加油站至西航港大道下穿、长江路三段、机场路博达路口至长江路路口、机场路博达路口至国航飞行部、学府路、福通路、临港路三段、临港路四段、黄河北路、仁道路、黄河中路二段、机场路近都段(长江路口至珠江路口)、大同路一段、川大路东延线、川大南路一段、川大南路二段、黄河南路、西航港新街(川大南路至黄河南路)、西航港新街(黄河南路至成白路)、泰新路、宽景路、月星路、文星大道、蜀星路、长城路一段、长城路二段。

(三)第一阶段抽调警力(21+)

1.东升片区(13+)

2.西航港片区(8+57)

五、整治标准

(一)车辆停放。

1

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点设有统一标识,不侵占盲道,停放整齐有序。

2

在未设路边临时停车场点的路段,无车辆乱停占道停车现象。

(二)通行秩序。

1

机动车:不在其他车道行驶、无违禁左转、调头逆行行为;机动车不侵占专用车道;机动车不闯红灯、抢黄灯。

2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非机动车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闯红灯或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不违法载人。

3

行人:行人走人行道,过街走斑马线;行人不闯红灯或跨越绿化带、隔离带穿越马路。

4

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乘人员无乱吐乱扔乱丢等不文明行为。

(三)重点区域。

1

校园周边车辆停放有序,与学校建立“抄告制度”,由校方核查并通过学生通报家长。

2

市场、大型超市及商业综合体车辆停放整齐有序,车头朝向一致,无车辆乱停占道停车、聚集侯客等现象。

3

医院、银行及机关办公场所周边无车辆排行等候现象。

4

车站周边无聚集侯客现象。

5

主要进出城通道及主要道路无客货电动三(四)轮上道路行驶。

(四)设施管理。

1

主干道名称、公共图形标识规范,设置合理,用字规范,符合国家标准。

2

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无损坏现象。

3

标识标牌标线清晰完善,交通信号灯、智能交通视频系统、天网运行正常。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

年4月5日

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肯定会严查。

文明交通需要每个人的参与,

希望我们双流的交通能够越来越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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